心脏病人怎样评价自己的心功能?
- 作者:x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/7/30
很多确诊患有心脏病的患者,由于对自己的病情不甚了解,往往会对疾病有不同的对待,要么是极度地紧张、焦虑,要么是不以为然。教会心脏病患者正确地做出心功能的自我评价,是心血管科医生的责任,也有助于患者的疾病治疗,以及患者工作、学习的合理安排,和生活质量的提高。
(1)心脏病病人如在进行一般体力劳动、活动及家务劳动时,出现疲劳、心慌气短、呼吸困难及心前区不适,无心力衰竭。此时在安排工作及生活时可进行一般性的劳动和活动,限制剧烈活动和重体力劳动,也要限制竞争性强的活动,如:划船、打球、抬重物等。
(2)心脏病病人体力活动时轻度受限,出现疲倦、心慌、气短、轻度呼吸困难、心前区疼痛,但休息时无症状,此时说明病人已有轻度心力衰竭,即心力衰竭Ⅰ度,心功能Ⅱ级。对此病人应限制一般性的劳动和活动,只能做些散步、轻微家务劳动。
(3)心脏病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,轻微的活动如上二层楼或常速走路500-1000米时,病人立即出现疲倦、心慌、气短、轻度呼吸困难、心前区疼痛等症状,但休息时无症状,说明此时病人已有中度心力衰竭,即心力衰竭Ⅱ度,心功能Ⅲ级。对这样的病人应严格限制一般性劳动和活动,平时应多休息,保证睡眠时间。
(4)一部分心脏病人,即使不做任何体力活动和劳动时,也会出现心慌、气短、呼吸困难、心绞痛,并出现紫绀、心率不齐、肝肿大有压痛、颈静脉怒张、水肿等症状和体征。此时说明病人已有重度心力衰竭,即心力衰竭Ⅲ度,心功能Ⅳ级。此类病人绝对卧床休息,一切生活由他人协助完成,以减少心脏负担,利于身体的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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